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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沅陵县沅陵镇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 编辑:唐圣利 2024-10-12 09:02:05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2日至12月2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沅陵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2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沅陵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沅陵镇党委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沅陵镇党委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会议11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层层扣紧压实责任,全面系统推进整改落实。一是切实担起主体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负总责,由镇长任组长,镇党委政府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站办所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二是扎实压紧各级责任。对标对表将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带头抓好整改,并逐项逐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沅陵镇党委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镇级4大类16个问题完成整改15个,未完成1个。巡察移交的35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35个。巡察移交的9件信访件,已办结3件,6件正在办理中。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偏差,解决基层突出问题任重道远

1.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镇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深入剖析,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采取领导干部带头抓学习、作宣传,全体党员干部下沉,结合理论中心组、党员学习、集中宣讲、上党课、屋场会等形式,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与乡村振兴、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推动融合起来,把宣传宣讲真正落到实处。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深化“走找想促”,由班子成员带队,针对当前沅陵镇面临的安全生产、基层治理、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深入村居、摸清民情,全力化解突出矛盾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有力。

(1)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镇党委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制,制定了《沅陵镇党委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及分析研判机制,严格按照意识形态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抓好意识形态阵地管控,维护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制定了沅陵镇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建立完善网络舆情工作机制,明确网络舆情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分级负责制,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

(2)中心组学习研讨欠深入。

整改情况: 镇党委已明确两名意识形态专干,一名中心组学习秘书。2024年4月16日,沅陵镇党委印发了《沅陵镇2024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根据学习计划,精心整理每月学习内容,明确每月学习主题,按月制定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集体学习方案》,并明确领学人、中心发言人,督促中心组成员在正式学习前,自学到位,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发言。

3.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畅。

(1)产业持续发展动力不足。

整改情况:为发展村集体经济,扶贫产业产生效益,镇党委政府安排工作人员对全镇范围内的产业进行走访摸排、收集问题、讨论会商。通过发展新产业为集体经济创收,如向家界村的光伏发电项目,苦藤铺社区的电商平台,蓝溪口村发展休闲垂钓,岩板铺村新开发葡萄园等。沅陵镇将根据各村优势和以下措施来促进各村发展适合的产业:加强前期研判,减少产业风险;开展片区联创,村村合作,形成产业链;通过电商平台、大型实体卖场,拓宽销售渠道;压实村级责任,加大产业管护力度。

(2)人居环境整治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示精神,全面整治提升全镇范围农村人居环境,制定了《沅陵镇关于集中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四个一”行动工作方案》,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培养文明卫生习惯。二是对于城区环境整治,通过各社区日巡查、日整治、季例会,全覆盖巡查发现城区卫生问题并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落实台账。将公共地段的环境卫生整治落实到每位保洁员,安排定期进行卫生打扫,确定专人对新建的垃圾池进行定期维护和管理,督促引导居民将生产生活垃圾拉运到垃圾池进行集中处理。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集中对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建筑垃圾清理未达到标准的社区开展义务清扫活动。

(3)部分群众用水困难。

整改情况:2022年沅陵镇已将向家界、白岩界、岩罗、馒头咀和鹿溪口村后山几个组已向县村镇供水公司申请纳入城乡一体化供水计划,村镇供水公司已完成项目设计和预算,正在申请发改立项。同时完善季节性缺水预案,如遇干旱,立即启动季节性缺水预案,通过镇政府洒水车装水或由该村用桶装水送至老百姓家中,解决老百姓季节性缺水问题。

(4)耕地治理不彻底。

整改情况:沅陵镇组织工作人员分别与苦藤铺社区、蓝溪口村、落仙处村、龙溪村的工作人员前往交办耕地未有效利用地展开调查核实。经现场调查核实,对未有效利用的耕地承包责任人进行宣传和引导,通过2023年冬种,部分耕地承包人对未利用的耕地种植了油菜及其它作物。其它未利用耕地,4个村(居)发动耕地承包人利用2024年春耕时进行了复耕复种,种植了玉米、芝麻、水稻、高梁、蔬菜等共计312亩。

4.安全防线筑得不牢。

(1)住房安全存在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月底之前对全镇26个村(社区)再一次开展住房安全户户上门核实大排查,建立隐患问题和整改台账,落实包保责任人。对于初步排查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首先在该房屋的入口安装围档,阻断人员进入,确保“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关于各机关单位或行业公司的老旧宿舍的安全隐患,由主管部门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房屋进行住房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由各单位主管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实施维修加固工程建设,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沅陵镇在安全隐患消除前,持续关注,在汛期暴雨期间,按照“四个一律”对所住居民进行安全转移。三是对于地灾点的治理问题,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制定整改办法,比如黄草尾刘家组中型滑坡地质灾害点已纳入今年的国债工程治理项目,并于2024年6月6日开标评标,目前湖南省地质勘探院有限公司已经中标并按照程序进行施工建设。对于老鸦溪社区洲头组滑坡地质灾害点,镇党委为解决该地群众异地建房诉求,组织专班与社区干部多次进村入户了解群众需求,动员住户在龙兴大道200米之外、洲头组内非地质灾害点范围的坨泥湾异地选址建房,为了方便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和有异地建房需求户建房,拟修建一条长约280米,宽约3.5米的瞿家组至坨泥湾道路。

(2)道路隐患处置欠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存在道路隐患的地方,在弯多区域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出行车辆注意安全;二是与上级主管部门积极对接汇报,实施了通村公路安全隐患问题治理,对路窄区域路段进行道路加宽1米处理,消除道路隐患。

5.“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意识不强。

(1)群众建房矛盾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镇里出台了专门文件,明确审批流程及各站所的工作责任;针对红线内农村建房审批,严格按照沅政发(2019)6号文件执行,同时对相关体制机制问题,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县政府做出了批示,正在优化完善中。二是对于苦藤铺社区村民的宅基地纠纷,沅陵镇将已下发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登报作废。三是镇党委对镇里负责农村建房审批资料审核的工作人员进行了约谈,要求工作人员今后认真核准情况,规范受理建房资料。

(2)惠民补贴发放不严格。

整改情况:经核查,对于民政类的补贴将属于正常发放的保留,不是本人账号的已更换为本人账号,违规发放的进行追缴,符合渐退期的已按期取消。镇党委对民政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提醒惠民补贴今后每月及时异动更新,准确发放。对于4户违规领取的应急救灾补助资金已追回,存入沅陵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并已对该村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征地补偿款发放不到位。

整改情况:沅陵镇已成立处遗办专班,社区积极配合镇处遗办处理各项目矛盾纠纷及遗留问题。截止目前为止,已将无矛盾纠纷的征地款发放到户。关于余下未发放的部分征地款的问题,由镇处遗办继续调查核实,核实清楚情况后,进行公示发放。

(二)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重点领域廉政风险依然存在

6.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沅陵镇党制定了2024年谈心谈话工作方案,明确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进行谈话,班子成员与所分管的站所负责人(干部职工)谈话,与所联系的村社区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明确一年至少对谈话对象开展两次谈话,谈话内容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部门协作、廉洁自律、人际关系等党风廉政方面。本年度3至4月,各班子成员已对分管对象开展了1次党风廉政谈话一次,谈话内容含作风纪律和廉洁自律、巡察整改、苗头性问题的警示提醒、各自工作落实情况等等,以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防微杜渐,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二是通过各种会议学习党纪条规,观看警示片,开展警示教育。今后为正风肃纪,沅陵镇严格按照党政班子“一岗双责”文件分工,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坚持谁主管谁负责。

(2)清廉社区建设有短板。

整改情况:为做到存戒惧,守底线,知敬畏,沅陵镇26个村(社区)于2024年3至4月开展开展党风廉政谈话和警示教育:一是村(社区)支部书记对两委班子开展党风廉政集体谈话,进行廉政提醒,促使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村(社区)支部书记对报帐员、纪检员、工程项目工作人员等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了个别谈话,对其工作提出了要求,并作出重点提醒,要求其按规定、按程序履职,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三是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各种会议学习酒驾相关文件及违纪、违法相关案例,起到警示作用。

(3)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镇纪委增强了纪检工作人员配备。2024年从事纪检日常工作人员有4名,加强了日常工作监督,2024年至今,开展了4次工作督查,通报3次,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12人。

7.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对于工程建设监管不到的问题,沅陵镇于2024年4月制定了《沅陵镇人民政府工程项目管理细则》,根据各站所职能,调整了沅陵镇项目管理及验收工作小组,加强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的实施程序。今后沅陵镇严格按照《沅陵镇人民政府工程项目管理细则》实施项目管理 ,并于2024年4月3日,镇主要领导对镇项目办工作人员进行了约谈。

8.财务管理不规范。

(1)原始凭证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为提升各站所以及各村居报账业务水平,沅陵镇已于2024年1月17日开展财务培训,并于2024年1月9日由分管财务领导对财政所工作人员进行集体约谈提醒,今后严格按照报账程序报账,严把审核关。

(2)款项支付违规打入个人账户。

整改情况:经核实,打入个人账户的开支为真实开支,有关人员已提供提前支付给商家资金的佐证。今后沅陵镇会严格执行对公转账,杜绝违规打入个人账户的情况发生,并长期坚持,镇党委对财政所工作人员进行约谈。

(3)专项资金趴账。

整改情况:为将林业款发放到户,社区积极听取高洲组居民意见,形成了初步的分配方案。社区已清理核对移民安置时105户的名单,收集了105户银行账号,进行发放。

(4)账目处理不及时。

整改情况:经核实,巡察交办问题后,沅陵镇及时将就业资金拨付完毕。

9.经费支出不规范。

整改情况:沅陵镇已制定《沅陵镇机关管理制度》,并于2024年1月17日开展财务培训,加强各站所以及各村居报账业务水平。并于2024年1月9日由分管财务领导对财政所工作人员进行集体约谈提醒。今后沅陵镇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勤俭节约,规范报账。

10.往来账清理不及时。

整改情况:该问题整改由分管财务的领导牵头,财政所负责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落实整改。通过整改澄清了往来账的底子,分类处理。对未还款的进行追缴,对未结算的催其结算,对该支付的核实清楚进行支付,对需要调账的履行程序调账;对历史遗留问题,待查清情况,按实际问题进行处理;对备用金管理后续会履行备用金借支手续,定期归还,周期不超过三个月。

(三)反馈问题:新时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抓得不够紧,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11.党委议事不规范。

(1)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上会研究。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了《沅陵镇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镇纪委对有关决策事项流程和会议记录进行把关。今后,沅陵镇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遵守依法依纪决策、科学民主决策、会议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由镇党委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2024年1月16日,沅陵镇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讨了农村环境整治污水处理项目、公务员考核评定等次、干部晋升等重大事项。已将中央、省、市关于落实“三重一大”相关指示精神学习纳入4月理论中心组进行学习。

(2)党政班子会议研究不充分。

整改情况:细化了沅陵镇党政办工作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党政班子专题会议记录、党委政府及镇直单位召开会议的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的撰写。今后,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会议记录要求,规范记好会议记录。不简化、不漏项,详实记录会议内容,真实反映会议情况。对会议记录质量进行“回头看”,以促进今后会议记录做的更好、更规范。

12.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2024年2月28日,镇党委书记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指出了问题,告知了材料撰写要求。2023年底的民主生活会的谈心谈话、个人对照检查等各环节均按照要求落实到位。之前材料不达标的同志已将问题纳入对照检查,并在会上检讨批评。之后,镇党建办将适时下发工作提示,并在资料汇总收集时严格把关材料质量,确保达到要求。

13.基层组织建设抓得不够扎实。

(1)业务指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为做好对基层党支部的工作指导,镇党建办建立分片联系包保机制。将全镇26个村社区按片区分给党建办3名工作人员,各自负责指导联系的党组织,采取每月线上调度,每季度线下调研的方式进行指导。2024年4月中下旬,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带领镇党建办工作人员,深入到每一个村社区,指导基层党建工作,对工作进度滞后、工作开展欠规范的现象提出指导性意见,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每一个支部工作规范落实。下一步,镇党建办将继续常态化培训、督导各村(社区)做好基础工作。

(2)转接企业退休党员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沅陵镇现辖国企退休党员191人,常年外出党员占39%。对长期居住在外地的党员,目前正在对接居住地党组织,看能否将其组织关系转至长期居住地的党组织。为做好国企退休人员转接工作,镇党建办牵头,会同社区一起完善了《国企退休党员在社区报到工作流程图》,明确材料清单、办理地点、办理步骤等;发放《退休党员在社区报到函》《退休党员基本情况表》,确保报到工作规范、有序。同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社区与企业对接,在企业设置“社区报到工作联络员”,负责原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的沟通联络,更大程度地掌握退休干部党员报到情况、参与动态,从而充分调动老同志的积极性,增强报到服务工作实效。加强过程管理,将退休干部党员的社区报到率、参与率,每季度向原单位进行通报,并反映老同志在社区服务中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给出评价结果和反馈意见。对于未报到党员,及时进行督促提醒,督促退休干部党员到社区发挥作用。

14.人员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针对村(社区)聘用人员不规范,聘用时间长短不一,待遇标准不一致,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经镇党委集体研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临时聘用人员管理的通知》,明确村(社区)一般不得聘用临时人员,确因阶段性工作需要,需按程序进行聘用,并报镇党委备案。

(四)反馈问题:落实上轮巡察整改工作有差距,整改成效不明显

15.巡察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 关于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上轮巡察指出受党纪处分干部,已给予相应政务处分。关于扶贫民生等资金管理不善问题。沅陵镇开展城市低保专项清理工作,就该低保问题镇纪委对相关工作人员给予问责。关于村(社区)干部承包扶贫项目、虚套扶贫资金牟利问题。沅陵镇纪委给予当时村支书、村委会委员党内警告处分,将扶贫项目中套取的资金已予追回。关于厉行节约不到位,乱发津补贴问题。创卫巡查发放的津补贴,在职工作人员已全部追回,部分退休及调离人员未追回的,将持续追缴。

16.审计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2021年,县工会对沅陵镇工会账进行审计,指出沅陵镇超范围给退体人员发放工会福利的问题,沅陵镇对审计指出问题作出整改,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严格执行《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5月6日,镇主要领导就该问题对分管财务副镇长、财政所长、分管工会党委委员进行了谈话提醒,明确政策要求,退休人员不属于工会会员,不得享受工会福利,从2022年开始,不再从工会账中列支退休人员的节日慰问。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开展巡察整改以来,沅陵镇力争做到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扎实完成了这一轮政治体检。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落实“两个责任”,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1.持续整改,确保效果落实。沅陵镇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狠”的态度,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对于交办镇村两级阶段性完成的问题,加快整改进度,落实整改;对于交办未整改完成问题,加强跟踪问效,尽力尽责完成全部问题的整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落实责任,营造良好氛围。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信访维稳、乡村振兴、党风廉政、惠民惠农资金、住房安全、文明城市创建、项目建设等底线、重点工作落实和监督,做到底线工作严防死守,重点工作争先创优;切实加强对村(社区)各项工作的指导督促,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筑牢思想防线,强化思想教育,严守底线,不踩红线,使全镇党员干部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做到守底线,知敬畏、存戒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5-4221795。

中共沅陵镇委员会

2024年9月3日

来源:县委巡察办

编辑:唐圣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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