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融媒讯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全省城镇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展开专项整治行动,近日,县消防大队对辖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五交化液化气供应总站(黄草尾供气站)依法查处。
此前,消防大队防火监督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该石油液化气供气点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不符合《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 年版)第8.0.6.10条之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综合判定该单位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消防大队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改力度,督促责任单位认真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确保隐患单位能够尽早消除隐患,为“平安沅陵”提供安全稳定的消防环境。
一审:胡凤姣
二审:唐圣利
三审:刘纯意
来源:沅陵县消防大队
作者:周玉龙
编辑:胡凤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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