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融媒讯 为切实加强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领域的违法行为,维护全县消防安全稳定,近日,沅陵县消防救援大队深入辖区积极开展消防产品质量检查,对一餐饮有限公司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进行依法处罚。
据悉,消防执法人员深入辖区沅陵县嵘厨餐饮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餐饮店大厅处使用不合格的消防应急照明灯(FK-ZFZD-E5W-DS250),逾期未改,复查不合格,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该餐饮有限公司罚款伍仟壹佰元整的处罚;给予负有直接主管的法定代表人罚款伍佰伍拾元整的处罚。县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并对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结合人员密集场所典型火灾案例对其宣讲了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危害,负责人意识到了严重性,表示将会积极配合消防大队的执法行动。
沅陵消防大队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大消防产品的检查、抽查力度,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消防产品,将会依法责令使用单位限期改正,而对于逾期不改的,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努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审:胡凤姣
二审:唐圣利
三审:刘纯意
来源:沅陵消防大队
作者:周玉龙
编辑:唐圣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