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融媒讯 今年以来,沅陵县森林公安局围绕“生态三湘2023”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突出主责主业,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构筑起保护沅陵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严密屏障。
强化线索摸排,挤压犯罪空间。该局按照“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打击整治要求,积极探索“村组+乡镇+职能部门”三级联动情报信息收集模式,不间断对辖区内的自然保护区、集贸市场、餐饮等各类野生动物活动及野生动物制品经营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和清理整治工作,密切关注林区野生动植物生长、聚集的重点部位,严防偷猎、盗猎等破坏野生动物行为的发生。2023年2月9日,该局收到举报线索,有人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接警后,民警闻警而动,经过深挖细查,于3月1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全抓获,收缴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凤头鹰1只。
坚持“以打开路”,推动大案攻坚。针对社会影响大、危害严重的重特大案件,局领导靠前指挥、一线督战、现场办公,及时解决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案件线索、案件侦破跟踪问效,对疑难复杂案件集中会商、共同解决,保持对大要案件的持续攻坚,成功侦破一批影响较大的涉林案件。2023年12月8日,该局依法对滥伐林木的犯罪嫌疑人谢某某执行逮捕,成功侦破一起省厅督办的滥伐林木刑事案件,有力地推动全省公安机关“生态三湘2023"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今年6月,该局接到线索称:沅陵县二酉乡桐木溪村境内有人无证滥伐杉木、松木、柏木1000多株。接警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多次召开会议对有限证据进行梳理研判,通过近半年的走访、摸排、连续作战,于12月8日成功侦破此案。经侦查查明:2018年下半年,身为桐木溪村护林员的谢某某监守自盗,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证的情况下雇请多名工人,将位于该村黄狮洞组、对水坪、赤溪组等7处山场1000余株杉木、松木、柏木砍伐。经查证被盗伐林木1100余株,折合总蓄积量121立方米。截止目前,该局破获涉林刑事案件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取保候审12人,监视居住12人,移送审查起诉32人,收缴野生动物 28只。
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联动工作机制。该局与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环保局等主管部门的协调对接,强化与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工作衔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情报共享、信息互通、联合执法、行刑衔接等一系列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有效提升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工作合力。
发挥舆论攻势,营造高压态势。充分利用110活动日、乡镇赶集日等重要节点,组织民警深入街道、社区、林区,张贴宣传通告,发放宣传资料,不断增强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同时,借助报刊、网络、微信、微博等主流媒体和自媒体,先后在《人民公安报》《中国警察网》和怀化警务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发表报道,对破坏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犯罪案件,进行高密度及时宣传报道,达到了教育群众、震慑犯罪的预期效果。
一审:胡凤姣
二审:唐圣利
三审:冯奎
来源:沅陵县森林公安局
作者:张海娥
编辑:胡凤姣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