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沅陵融媒讯 近日,沅陵警方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将涉嫌非法狩猎的符某平、张某、杨某等3人移送起诉至县人民检察院。该案现场查获国家三有野生动物猪獾(死体)1只、野猪(死体)5只,查扣自制猎枪3支、子弹8发、捕猎夹6个。
今年12月初,沅陵警方在工作中获悉非法狩猎线索,大合坪乡符家山村有人持枪捕猎野生动物。根据线索研判分析,县森林公安局联合大合坪派出所立即对犯罪嫌疑人展开进一步调查,经依法侦查查明:2023年3月初,犯罪嫌疑人符某平以食用野猪为目的,提议并邀约张某、杨某,共同在大合坪乡符家山村山场分工协作非法狩猎野猪。三人达成一致后于2023年3月-11月期间,分别携带各自持有的猎枪,在大合坪乡符家山村山场,持枪非法狩猎野猪共计3次,先后捕猎到野猪共计3只,捕猎所得野猪肉部分被食用,其余部分被冷藏于各自家里冰箱以备过年食用。另查明:为满足口腹之欲,符某平、张某于2023年11月分别在大合坪乡双溪村山场、符家山山场,放置捕猎夹先后捕猎到野猪2只、猪獾1只,在各自家中宰杀食用,剩余部分被冷藏处理。2023年12月7日,民警依法对符某平、张某、杨某家进行搜查,共计查获野猪肉200.3斤,猪獾肉10.5斤,符某平、张某、杨某现场主动向公安机关上交枪支、子弹和捕猎夹。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一审:胡凤姣
二审:张环
三审:冯奎
来源:沅陵县森林公安局
作者:张海娥
编辑:胡凤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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