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融媒讯 为切实做好辖区学校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近日,沅陵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依法查处一幼儿园。
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沅陵县安吉乐幼儿园检查时,发现该幼儿园二楼的室内门窗上设置金属防盗窗且未开设逃生窗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决定给予沅陵县安吉乐幼儿园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大队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力度,消除火灾隐患,切实筑牢社会面“防火墙”。
一审:李 琳
二审:张 环
三审:冯奎
来源:沅陵县消防救援大队
作者:周玉龙
编辑: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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