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融媒讯 3月28日上午,凤鸣学校对四年级3班唐震阳同学的拾金不昧行为进行全校表彰,县治安大队相关负责人为唐震阳同学颁发“拾金不昧好少年”荣誉证书。
据了解,2月19日上午,凤鸣学校四年级3班学生唐震阳和同伴在二酉乡粟家寨公路边拾到一个灰蓝色的包,打开竟发现里面装有25800元现金和其它一些贵重物品,他们当即决定送往县治安大队,最后通过警察的帮助联系到了失主,并且成功归还失主。
这次表彰,让拾金不昧这粒种子在孩子们手中相互传递,让民族传统美德在凤鸣学子中发扬光大。
一审:胡凤娇
二审:张环
三审:冯奎
来源:沅陵县凤鸣学校
作者:石艳
编辑:胡凤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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