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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沅陵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5-02-24 17:10:05 字号: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8日至5月1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沅陵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6月1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沅陵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工作情况反馈会后,沅陵县司法局党组先后召开党组会议和全体干部会议,进一步传达贯彻巡察反馈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全面系统推进整改落实。一是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政工室人员为成员。二是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问题清单,逐项逐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三是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巡察反馈的4大类11个问题,细化为4大类2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2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个。巡察移交的4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巡察移交的1件信访件,已办结1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聚焦新时期司法主责主业主动作为不够,发挥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和参谋作用不明显

1.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统筹不到位。

(1)落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意识不强、谋划不够。

整改情况:抓好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制度机制和运行机制落实,2024年5月召开了全县普法履责评议会,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2024年6月,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高位谋划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制定印发《沅陵县短视频法治宣传工作方案》,拍摄普法“短视频”,有效增强法治宣传生动性。

(2)抓“关键少数”落实法治建设履职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制定下发《沅陵县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述法工作方案》,压实沅陵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全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述法评议会。对相关单位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进行了审核指导,并在政府网站公示。

(3)统筹指导行政机关配备法律顾问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制定具有担任法律顾问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名录并推荐给党政机关提供参考。2024年9月开展的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督察时,对全县党政机关聘请法律顾问情况进行了督察,进一步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管理指导,规范全县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

(4)从源头规范行政权管理责任缺失。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沅陵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其他法律事务服务工作提示》,为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的各流程提供精准指导。印发《沅陵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开展县直机关和乡镇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培训,加强对全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将“三统一”目录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2.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司法行政主业重要指示文件精神不到位。

(5)学习研究打折扣。

整改情况:完善党组议事制度,每月召开局党组会时,班子成员对涉及分管领域的重要文件精神进行传达,结合司法局实际进行研究部署,2024年以来共召开13次党组会议及8次党组专题会议。同时把与司法行政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进行分类,及时进行学习。

(6)贯彻落实有偏差。

整改情况:2024年4月,制定印发《沅陵县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实施办法》,2024年上半年全县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已按新文件标准执行。积极与县财政局协商,由县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评审委员会对2022年度三个驻城区派出所调解室的复杂疑难案件311件进行全覆盖重新评审,除去无法联系当事人的79件,能核实属于复杂疑难案件的有209件,占比90.01%。同时县纪委监委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

3.行政执法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7)行政执法监管问责措施不力。

整改情况:认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24年9月联合县人大、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开展全县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按普通程序办结的76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进行案卷质量评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其逐项进行整改,切实加强了执法监督责任。组织召开好行政执法协调小组和执法评议会议,对全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讨论。

(8)行政机关法治培训提升欠到位。

整改情况:认真组织专题培训,2024年5月组织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11个执法部门的执法负责人和执法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专题培训,并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组织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进行了自学。积极开展通用法律知识培训,2024年7月对已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共789人进行了通用法律知识培训。截至2024年12月,乡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并办理行政执法证有263人,能基本满足基层行政执法要求。

4.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监管漏洞。

(9)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欠到位。

整改情况:切实加强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和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规范化制作及管理,目前所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均已在首次报到时对其原政治面貌、现政治面貌及时录存,并在《社区矫正管理对象基本信息表》中体现。及时将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给县纪委监委处理。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全年各司法所落实个别谈话、实地走访3000余次、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687份,通过正向引导,加强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有效降低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加强智慧矫正管理系统的使用指导,常态化开展网上督查,强化系统考核应用,规范执法。

(10)对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工作欠细致。

整改情况:2024年4月召开全县安置帮教工作推进会议,发布工作提示,要求各司法所完善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对象管控台账资料,对全县在册的安置帮教人员进行摸排走访,建立完善一人一档,扎实开展帮教工作。持续加强社矫安帮人员管控,充分利用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监管手段,与公安机关及所在村、社区对未报到安置帮教人员进行信息比对和情况核查。重点对象在外地的向所在地发放双向管控函,协助监管。

5.行政应诉工作抓而不实。

(11)行政应诉案件败诉率过高。

整改情况:加强与怀化铁路运输法院和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沟通,及时掌握行政案件数据信息,对一审和终审案件实行清单式管理,针对存在败诉风险的行政案件,及时组织行政机关协商,严把答辩和举证关。2024年8月以后,共组织应诉行政机关及法律顾问商讨案件5次,无败诉案件。加强对全县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抓实抓好《沅陵县行政应诉工作办法》的落实督促检查,压实被诉行政机关的责任。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功能,全年共调解处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做到了案结事了。

(12)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

整改情况:持续抓实《沅陵县行政应诉工作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通知》的执行,确保我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明显提升。每月与怀化铁路运输法院对接我县行政诉讼最新案件情况,掌握全县行政诉讼案件动态,督促各单位负责人重视出庭应诉,及时录入行政诉讼案件资料,确保每个行政诉讼案件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录入。

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

(13)“第一议题”未坚持落实。

整改情况:2024年召开13次党组会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做到领导班子成员紧扣学习重点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学习讨论,以实际行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对近年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的会议资料及会议记录进行“回头看”,吸取经验教训,确保会议记录真实规范。

(14)“十个纳入”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切实把意识形态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内容,严格审查局党组班子成员提交的报告,确保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中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2023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回头看,理顺逻辑关系,确保内容真实完整。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风险研判,已建立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流程图。

(二)反馈问题: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廉政风险管控措施不力

7.财务管理欠规范。

(15)执行财经纪律方面还存在认识偏差。

整改情况:加强财务业务知识学习,明确报账规定,强化内控管理,加强报账审核,杜绝报销附件不齐全或无附件、支出理由不充足的票据,确保财务报销业务规范准确。增强财务管理能力,充分认识公对公结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今后报账时坚决做到认真审核报销单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防止虚假报销和重复报销。加强对基层司法所财务工作的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求所有办公用品采购必须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加强采购流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所有采购行为均符合政府采购规定。严格落实《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工会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确保所有经费支出均符合规定。

(三)反馈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短板明显,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不充分

8.司法队伍人才力量配备不足。

(16)重要业务部门人员配置欠合理。

整改情况:2024年7月已调整2名工作人员到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现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已有3人。2024年招录的2名新公务员,均已安排到乡镇司法所。待2025年招录新公务员后将逐步充实人员力量并通过轮岗交流逐步调整岗位,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股的人员力量。通过积极努力,县公证处通过2024年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现已招聘1人,公证处现有正式在编人员2人,有效解决了人员不足的问题。

(17)重要岗位人员配备欠到位。

整改情况: 2024年7月选优配强了局办公室主任,进一步明确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职责,细化办公室内部分工,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完善信访接访制度,健全了信访接待、登记、交办、回复等工作流程,明确信访专干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落实,件件回复。

9.党组议事不严谨。

(18)大额经费支出未经党组研究。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党组的集体领导作用,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组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凡涉及“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须经局党组会议集体决策后方可实行,同时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参会。2024年3月局党组对班子成员的分工进行了调整,做到分工科学有效,合理合规。

(19)“三重一大”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对负责会议记录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提高工作质量,由相关班子成员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10.“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20)基层党建引领作用发挥有限。

整改情况:根据要求制定每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明确学习主题及确定班子成员作中心发言,其他班子成员作交流发言,党组书记作学习小结;并在会前收齐学习发言材料交局党组书记审核,会后成册存档。2024年8月已完成局机关支部、离退休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新的支委班子,注入新鲜血液。2024年9月召开支委会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专题研究落实整改,并对2024年以来的“三会一课”等台账资料进行了规范化要求。

(四)反馈问题: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意识不强、措施不力,巡察“后半篇文章”未做深做实

11.落实上轮巡察整改工作欠到位。

(21)整改责任未压实。

整改情况:2021年下半年以来,省司法厅先后下发了《关于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律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加强和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规定》,我局严格落实文件精神,履行主管部门工作职责,加强了对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日常监督检查。每年上半年结合年度考核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年度考核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强化行业党建工作,积极推进律所规范化建设。下半年开展一次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同时不定期开展了重点监督检查、业务案件质量评查和受理举报投诉。

(22)整改问题改了又犯。

整改情况:重点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注重财务业务知识学习和对有关财务管理文件的学习理解,对财务管理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近三年来的固定资产进行重新清理核查并登记,包括办公电脑的购置和废旧资产销号处置等,健全完善台账,杜绝屡改屡犯。在今后的具体工作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办事。

(23)整改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全力推进棚改户产权证办理,经过多次与承建方进行会面沟通,积极向县领导进行汇报,加强部门协调沟通,2024年11月,棚户区改造住户和承建方签订了办理产权证所需的补充协议,各住户按要求缴纳契税、住房维修基金等费用后,均可以正常办理产权证。用巡察整改倒逼责任担当,强化监督,跟踪问效,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是巩固巡察整改成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确保高标准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和不足,防微杜渐。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从制度上研究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夯实从严治党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走样,坚持严抓严管不动摇。

四是统筹推动工作开展。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契机,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强大动力,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效体现到具体实践中,不断开创沅陵县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5-4235680,电子邮箱:ylxsfj4235680@163.com。


中共沅陵司法局党组

2024年12月31日

来源:中共沅陵司法局党组

编辑: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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