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化解黄金投资领域非法金融活动风险,规范市场秩序,切实做好黄金投资领域涉非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我县金融安全,根据省委金融办相关工作要求和《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黄金投资领域涉非风险排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向广大群众征集黄金投资领域涉非风险举报线索,举报对象、内容及方式如下:
一、举报对象
县内所有从事黄金投资相关业务的主体,具体包括:
1.各类黄金珠宝销售企业、门店(含线上线下);
2.从事黄金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交易中介的机构或平台;
3.以“黄金托管”“黄金租赁”“黄金回购”“黄金众筹”等名义开展业务的市场主体;
4.涉及黄金衍生品交易(如黄金期货、期权)的非持牌机构。
二、举报内容
1.非法开展金融业务行为:未经金融监管部门许可,擅自从事黄金资产管理、黄金期货/期权交易、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超范围经营黄金相关金融业务;以“黄金投资”为名义,设立虚假黄金交易平台、伪造黄金投资产品等开展非法金融活动。
2.非法集资行为:以“高息返利”“保本炒金”“存金生息”“定期分红”等为噱头,通过黄金托管、租赁返利等方式吸收公众资金;
3.虚假宣传与误导行为:夸大黄金投资收益、隐瞒风险,虚假宣称与金融机构、国企合作;使用“稳赚不赔”“无风险高回报”等误导性表述。
4.违规经营行为:未按规定备案或公示业务资质、收费标准;挪用客户黄金或资金、拖延兑付等损害投资者权益的行为;线上平台未落实实名制、违规引流等问题。
三、举报方式
广大群众可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举报,举报线索受理单位:
1.沅陵县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县金改办),举报电话:0745-2599181,举报邮箱:ylcfzb@126.com;
2.沅陵县公安局110;
3.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线索内容严格保密,敬请放心。
沅陵县公安局 沅陵县市场监管局
沅陵县金改办 人民银行沅陵营管部
2025年9月30日
来源:沅陵县公安局 沅陵县市场监管局 沅陵县金改办 人民银行沅陵营管部
编辑: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