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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清水坪集镇供水工程经营权成功转让

作者:凌长启 编辑:redcloud 2011-09-09 08:50:27

  

 

  清水坪集镇供水工程经营权转让竞价会现场  

 

  水管员覃在安通过竞价获租赁经营权

  沅陵新闻网讯 9月8日,沅陵县二酉苗族乡清水坪集镇供水工程经营权成功转让,原该集镇水管员覃在安通过竞价获租赁经营权。这是该县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的一个缩影。

  清水坪集镇供水工程自2010年12月开工建设,2011年7月完工,其供水设施包括水源点至清水坪集镇的输水管道和供水管网以及200立方米的清水池一座,总投资110万元。该工程经试运行后,各单项工程运行指标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为了有效的管理好国有水利资产,使该工程长期造福当地人民群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二条和五十五条和国办发(2002)45号、湘政办发(2004)8号《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以及沅政办发(2008)4号《关于沅陵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县水利局决定将清水坪集镇供水工程及其配套设备和设施进行出租转让经营。按照《租赁协议》,承租方在20年租赁期限内向清水坪集镇提供生活饮用水、服务行列用水和工业用水。经营期限内,承租方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不得擅自转让、转租、变卖、毁坏和抵押供水工程及其配套设备和设施。同时,还要严加对供水工程及其配套设备管理,供水水质必须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

作者:凌长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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