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新闻网讯 4月17日,沅陵县召开全县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培训会,对“三定”规定的定义、地位作用、工作流程等进行培训,安排部署“三定”规定制定工作,全县37个党政部门、人大政协机关和11个群团组织的分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三定”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是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制定和完善“三定”规定,是贯彻中央关于地方机构改革精神,落实机构改革方案的中心环节和必要措施,是检验机构改革要求是否落地见效的重要指标,各部门起草“三定”规定既要符合沅陵县党政机构设置的实际需要,又要考虑与上级机构设置对应、与其他部门职责明晰、对下指导方便等因素。各涉改部门、单位要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整个“三定”工作之中。
会议要求,各参会部门要严格落实县委对全县机构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三定”规定拟订工作,确保全县机构改革任务在规定时限内基本完成。一要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参会人员要及时向部门主要领导汇报培训会的相关要求,明确工作责任,组建工作专组,高质量地完成“三定”规定的起草工作。二要厘清职责关系。各参会部门要深刻领会《沅陵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准确把握本部门职能定位和职责重点,科学、清晰、精炼、准确地界定部门职能职责。三要突出精干高效。要严格控制部门内设机构数量,尽量减少综合股室设置,突出部门主体职能,体现业务特点,确保股室设置精干高效。四是抓好协调配合。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职责交叉部门、县委编办审核组之间的沟通协调,按照“三定”规定拟定的流程做好工作,确保本部门“三定”规定符合政策要求。五要把握时间节点。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于4月25日之前将“三定”规定(草案)及相关材料报送县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作者:许湘灵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