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交通出行环境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将在沅陵县官庄镇新增启用7处道路交通监控取证设备,现将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本公示自公布起公示期为期30天
沅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3月31日
来源:沅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编辑:李琳
为优化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交通出行环境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将在沅陵县官庄镇新增启用7处道路交通监控取证设备,现将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本公示自公布起公示期为期30天
沅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3月31日
来源:沅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编辑: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