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安排,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着力营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督促相关部门转变政务服务职能,全力实现“建设四个区、打造次中心、挺进三十强”的总体目标。即日起沅陵县全面受理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举报,请广大群众予以监督。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事项
1.干部作风散漫、态度粗暴、脱岗溜岗;
2.在惠企优企政策落实中不作为或设置不合理前置条件问题;在落实项目建设活动中,执行利企惠民政策“搞变通”“打折扣”“设路障”;
3.在涉企服务中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无端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或委托中介机构办理;办事窗口部门为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黑中介”问题,对工作人员与“黑中介”相互勾结、非法谋利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
4.利用职权在企业参股经商,强制、暗示企业购买指定产品或服务,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吃拿卡要”等增加企业负担行为;
5.以任何名义向企业或企业主违规借贷;
6.其他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损害企业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
7.执法检查中乱检查、乱处罚、随意性执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违规执法行为。
8.在服务企业过程中违规干预或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等市场经济活动的行为;
9.其他影响优化营商环境及腐败问题。
二、监督举报电话
县委督查室:0745-4266846;
县纪委监委信访室:0745-4266443;
县政府督察室:0745-4266004;
县优化办:0745-4266853;
县工商联:0745-4232185。
来源:县委督查室 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县政府督察室
编辑:唐圣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