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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沅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编辑:唐圣利 2025-08-05 13:37:52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县委二巡察组对沅陵县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了专项巡察。2024年9月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沅陵县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此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整改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下发了《整改方案》,对4方面12个问题提出了30项具体整改措施,明确各个问题整改的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并召开整改动员部署会1次,整改工作推进会4次。党组结合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阶段性完成整改2个,整改率100%。通过巡察整改完善制度15项,问责追责5人次,清退临聘人员12人。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执行房屋征收补偿政策走形变样依法依规意识不强

1.执行征收奖励政策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征收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关于房屋征收补偿相关法律法规,吃透政策精神,依法征收。二是研究制定了《沅陵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奖励和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沅陵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法定程序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作为以后我县实施征收补偿的政策依据。同时,对鸭子尾大米厂棚改项目征收补偿奖励审核、发放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未发现违规发放情况。

2.征收补偿发放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征拆户原来办有房产证,属合法房屋。因2016年房屋失火烧毁灭失。曾要求重新修建,但被告知该地段要征收,因此停止办理相关建房审批手续。基于此情况,原县征收服务中心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其拥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权(有证),应按合法的进行补偿。二是征拆户属大米厂棚改项目被征收户,经原粮食局党组研究同意其在原大米厂宿舍旁空地自己建房,其所修建的房屋有一定合法性,但应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税费。故按照合法的房屋计算补偿金额扣除23%的办证费用来进行补偿。

(二)反馈问题:工程建设组织混乱,监督管理不力

3.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不到位、设计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住保中心组织了集中学习,强化工程谋划、建设方面的履职能力。二是出台了《项目建设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池溶路及粮运车队棚改项目超合同支付问题,当日就已经督促施工单位退回多付相关资金。目前,该项目已全部竣工交付,项目结算资料已送财评中心进行财评结算审核。四是上太平溶棚改项目地下室加层闲置问题,已对部分楼层进行了出租,用于仓库储存和旧货交易,对剩余楼层已请专业设计机构进行了设计,拟分隔改造成公租房进行出租。

4.项目“未批先建”。

整改情况:一是池溶路及粮运车队棚改项目和城南移民培训中心棚改项目两个项目主体工程依规办理了施工许可证,官庄集镇改扩翻项目和鹤鸣山片区2个改扩翻项目属于民生实事重点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报请县政府相关领导同意后采取边施工边完善相关手续的办法,并均已补办到位。二是对两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5.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项目建设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强化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日常监管,依法实施项目建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依法落实基本建设程序。二是持续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包括招标代理等有关规定的专题培训,提升实施工程建设的水平和能力。

6.质量监管把控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为确保建筑工程消防质量安全,2024年召开了一次消防培训。二是强化建设工程监管,约谈五方责任主体,明确各自职责,整改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质量。2024年以来,已经累计约谈项目责任主体8次。三是官庄改扩建项目按照施工现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绘制竣工图,并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决算。

7.项目安全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对施工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约谈施工企业负责人并召开整改专题会议,对照问题一项一项进行立行立改。对个别私下正在装修的住户进行了制止并进行安全教育,要求竣工验收后再恢复装修。二是强化培训,2025年6月20日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暨业务培训会,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水平。三是坚持开展领导干部带队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对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保障性住房、市政基础设施、消防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治安全隐患,2025年开展至第二季度。四是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对在日常巡查和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定期向县城管执法局移送进行处罚,形成震慑。2025年,已移交案件线索40余件。

8.项目建设统筹协调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住建局开展的常规巡察反馈的“机构改革职能不彻底”问题整改,为加强对棚改即住房保障工作的领导,拟设立征收住保股,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指导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费安置工作。目前,正在对征收服务中心和住保中心合并后的三定方案进行审核。二是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溶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城南移民培训中心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整治内容,倒排工期,专班推进。目前,池溶路及粮运车队棚改项目已全部竣工交付。

城南移民培训中心棚户区改造项目正在组织房屋室内装修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的施工,涉及回迁安置的原种场75户已于2025年5月29日抽取了房号,目前正在组织室内装修,计划9月底完成交付。

(三)反馈问题:项目资金支付欠规范,廉洁风险突出

9.报账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财务人员对工程款支付业务不熟悉、把关不严问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辞退了主要责任人。二是未按工程量清单拨付工程款问题,系工作人员疏忽,没有将投标报价清单名称改为已实施的工程量清单名称,目前已进行批评教育并整改到位。三是研究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职责分工,落实资金审核程序。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近5年财务账目,结合指出问题,开展了自查整改,对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及时清理整治。

10.违规支付工程款。

池溶路及粮运车队棚改项目多付款工程款情况,经核实,已退回由建设方管理。目前,项目已完工,正在办理结算送审,财务已对项目的支付情况进行了逐笔核对,项目实际总投资没有超出发改审批确定的总投资。

(四)反馈问题: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棚改工作队伍建设有短板

11.“三重一大”制度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了《沅陵县住保中心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单位内部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重大事项严格落实向住建局党组请示报告、依法决策程序。二是对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在原县大米厂棚改项目征拆过程中的未按补偿方案支付征收补偿款问题进行了核实,没有发现违规支付现象。

12.队伍管理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违规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经向相关领导及巡察组汇报,同意保留停薪留职,但内退人员需转为停薪留职或者回单位上班。目前已按要求整改到位。二是关于临聘人员问题。2025年2月14日,县公共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对临时聘请的人员已经全部进行了清退。三是关于人员专业能力不足问题。我们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一次性告知及限时办结制度》《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劳动考勤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强化重要股室和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下一步我们还将针对性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和教育。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目前,县住建局党组的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统筹推进深层次问题整改还需加大力度,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县委部署要求,高度重视解决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对整改落实事项实行台账管理,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紧盯整改任务,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于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快工作进度;对于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实。把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改进和加强各项工作,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对表交账,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巡察整改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5-4224393;电子邮箱:284199007@qq.com。

沅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5年7月31日

来源:沅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编辑:唐圣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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