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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沅陵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沅陵县公安局委员会 编辑:李琳 2025-01-17 22:15:0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6日至5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沅陵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7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沅陵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沅陵县公安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紧紧聚焦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按照“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立行立改,坚持标本兼治,坚持统筹结合”的原则,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巩固深化巡察成果,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整改落实全面推动沅陵公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再上新台阶。

(二)强化组织领导。党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为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沅陵县公安局党委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常务副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交警大队、森林公安局、政工室、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警务督察大队、看守所、法制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政工室,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调度。

(三)明确目标任务。沅陵县公安局党委对巡察反馈的意见及45个具体问题进行梳理分解,研究制定《中共沅陵县公安局委员会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专项)巡察沅陵县公安局党委反馈意见的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全局上下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共同行动,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在整改过程中,局党委一方面坚持立行立改,一方面坚持着眼长远,在解决表面问题的同时深挖问题根源,在优化规章制度的同时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开展综合治理,保证了巡察整改取得实际效果。

截至2024年12月16日,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5个问题4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0个,阶段性完成整改5个;巡察移交的4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巡察移交的16件信访件,已办结16件。通过巡察整改建立完善制度12项。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存在不足,履行新时代职责使命仍有差距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公安工作重要指示批示有差距。

①对总书记提出的新时代公安工作更高更严的要求理解不深、领悟不透。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关于公安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进行全面梳理,结合沅陵公安实际,纳入“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会议、部门会议、“三会一课”深入系统学习,确保学深学透。二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国保工作,围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工作、统一战线工作、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结合沅陵公安工作实际深入学习和讨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构建新安全格局。三是创新工作方法。探索“枫桥式工作法”,打造驻所调解平台、健全警调对接机制,在全县范围内创新推广驻所调解室,先进经验被《人民公安报》刊发。探索实践“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化机制,率先进行“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化机制实体化运行。

②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部署落实还不够细化。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日常工作。科学制定派出所工作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取消了对派出所的不合理指标下派。二是开展专项行动。制定《沅陵县公安局开展长江水运物流违法犯罪打击整治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沅陵县公安局打击整治制售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方案》。三是建立巡查机制。制定《沅陵县公安局沿河水域巡查工作机制》,开展水上巡查工作。

2、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有偏差。

①缉毒禁毒工作存在“远洋捕捞”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转变工作思路。认真研究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立足本地开展缉毒禁毒工作。二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麻精药品联合执法检查和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日常检查,筑牢安全防线。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在新闻媒体上发布宣传稿件,并深入校园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巩固校园禁毒阵地。四是加大打击力度。立足本地,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为契机,深挖涉毒线索。

②重刑事打击轻行政处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能送强戒所执行的,均已执行,超过强制戒毒有效期限的不予收押,故无法执行。二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刑事案件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剩余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继续执行相关工作的通知》,建章立制规范执行。三是经核实,已对相关责任民警提醒谈话。

③重打击轻防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综合评价办法,严格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不摊派打击任务至派出所。二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派出所主防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三是对刑事案件办理进行指导,严格控制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数量。

3、推进基层治理,保障民生安康有差距。

①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需要加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下发《沅陵县公安局“夯基2024”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在全县范围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加强纠纷类警情化解处置,对110接报警中的纠纷类警情开展跟踪督办。二是加强日常管控,实行每月一通报,对未管控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三是加强命案回溯倒查问责。通过调取案件卷宗倒查问题、检查案发辖区派出所工作台账发现问题、查询110接处警记录倒查问题。

②个别干警存在“懒政怠政”,未及时收集固定关键证据,引发上访或舆情发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已对相关责任民警提醒谈话。二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驻局纪检组通报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情况、局长上党课等形式强化民警的责任意识、执法理念。

③追赃挽损未完全到位,群众满意度不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追赃挽损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将追赃挽损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二是推动形成一批案件纠正成果。对侵财案件积案逐起梳理,最大程度地为群众挽回损失;现案方面举最强措施深化开展破案打击、追赃挽损工作。通过巡逻防控、快侦快破、精准打击等措施,全力打击整治传统侵财类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压降侵财警情,以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凡是涉及的卡必查、钱必冻,依法查、冻、扣涉及的固定资产,扩大挽损战果。三是加强与金融等单位沟通协调。依托反诈联席会议,加强与金融、通讯、互联网等单位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4、专项行动整治威慑力不强。

①“利剑护蕾”保持高压震慑态势不够,成效不显著。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制定下发行动方案,对不能及时破案的实行责任倒查制度。二是严抓案件侦办震慑犯罪,现行案件动态清零,且发案较上半年下降。同时,优化案件会商机制,对涉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及未履职到位的,及时移交县纪委进行处置。三是对宾旅馆责任包保,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宾旅馆负责人和前台服务员专门进行集中培训学习,规范日常管理,量化工作标准。

②交通安全顽瘴痼疾难以根治。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高压打击,严厉惩处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加快推进隐患道路治理。三是开展“戴帽工程”专项整治行动。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县亡人事故比去年同期下降。

5、秉持公平正义,凸显高质量办案水平有差距。

①证据意识不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该案没有发现民警有不作为、缓作为导致证据灭失的行为,故不追究民警责任。二是经核查,检察院作出存疑不诉后,办案民警一直没有放弃对该案的侦查,后通过继续侦查,案情得以重大突破,涉案犯罪嫌疑人已全部移送起诉。

②案件办理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已对相关责任民警提醒谈话和口头批评。二是举办执法业务培训班,提升办案民警业务素质。

③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因相关责任民警调往外地,已将该案线索移交。二是实行办案提醒。对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建立台账,对即将到期的通过电话提醒办案单位及时办理。

④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到期不解除。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核查,已全部办理了解除取保候审手续。二是通过核查,除1人因犯两罪被不同的办案单位分别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两案合并后,取保候审已办理解除,因系统原因不能办理解除监视居住,该嫌疑人已经法院判决,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自动解除外,已全部办理了解除监视居住手续。

⑤取保候审保证金未及时退回。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通过清理,对能退还的,已及时退还。对不能退还的,进一步做好工作,依法及时准确地予以退还。

6、打击违法犯罪方面履职尽责有落差。

①有案不立。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经核查,已对相关责任民警提醒谈话。

②久拖不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经核查,因该案时间久远,几次机构拆并,民警调动频繁,无法厘清责任民警,暂未追责到民警。

③挂案不结。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目前暂未补充到相关证据,已责令办案单位加大侦办力度,尽快收集齐全相关证据,重新移送起诉。二是对撤回起诉的案件进行核查,执行到位。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组织开展第二期执法办案综合业务培训。同时组织编写《公安民警办案常用罪名精解》和《公安民警常见疑难问题精解》。

④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不恰当。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经核查,已对相关责任民警提醒谈话。

⑤未及时执行逮捕决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经核查,已对相关责任民警批评教育。

7、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坚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温差。

①扫黑除恶深挖细查不彻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组织实施机制,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坚持查深查透,做到不漏罪不漏人。二是狠抓专业队伍建设,开展民警执法办案业务培训班。三是持续依法严打,始终保持高压震慑态势。紧盯线索核查,在深挖细查上下功夫。对常态化扫黑除恶以来核查办理过的群众举报线索开展了一轮全面的线索回头看工作,规范线索台账装订内容和要求,完善整改核查线索。

②打击违法犯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发力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打击违法犯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执法质量,切实维护好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强化重点线索案件侦办工作。针对重点案件开展后续侦查工作,深挖犯罪。

8、监所管理不规范,看守所在押人员代管金管理混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设专用账户。二是严格执行上级业务部门文件规定,坚决落实限额消费。三是公布代管金使用范围,公布代购物品价格,商品价格不高于当地市场零售价格水平。四是制定代管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专人进行管理。

(二)落实从严管党治党、管警治警主体责任不够到位,严的氛围尚未完全形成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①育警铸魂未贯穿于经常性主题教育中,个别干警自律意识、敬畏意识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警学习纪律规定,切实增强公安民警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进一步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二是会同派驻纪检组,加大线索核查力度,对民警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将相关责任民警调离公安机关。三是制定《沅陵县公安机关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机制》,加大预防民警违纪违法工作力度,强化对队伍廉政风险隐患的精准掌握和及时管控,有效遏制新发生民警违纪违法案件。

②纪律处分未执行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经核查,纪律处分均已执行到位。

③警示教育不深不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观看警示教育片。每季度组织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开展职务犯罪庭审旁听活动,做到警钟长鸣,引导全体民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二是通报典型案例,深入剖析违纪的原因,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达到“处理一人、警示一片”的效果。三是深化“以案促改”,充分发挥案件警示教育功能和治本作用,筑牢信仰之基、紧绷纪律之弦。

④廉政谈话流于形式。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沅陵县公安局廉政谈话制度》,下发《关于全面开展谈心谈话工作要求的通知》,认真落实廉政谈话。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

①没按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奖。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因编制、人事、账务划归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保障,将其作为县公安局下属部门同等发放文明奖和绩效奖。

②扩大范围发放文明窗口奖金。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经核查,超范围发放的奖金已退缴到位。

③多报、虚报差旅费、电脑耗材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经核实,对多报的差旅费予以退回。

3、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①工程建设项目预算把关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有工程量增减。县公安局根据《审计报告》的竣工结算价格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

②白条入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均为据实开支。二是规范食堂伙食补助报销。

③个人欠款长期挂账未清理。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经核实,对2012年以前的老账进一步核实。

④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欠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已设立ETC预付专用账户。二是制定《沅陵县公安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工会经费开支。

⑤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较混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下发《关于下发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通知》,修改完善《沅陵县公安局财务管理制度》《沅陵县公安局公务车辆管理规定》《沅陵县公安局固定资产暂行管理办法》《沅陵县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规定》,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二是制定相应具体操作细则。下发《报销清单一览表》《沅陵县公安局办公用品验收入库登记台账》《沅陵县公安局办公用品领取登记表》等,提高制度执行效率。

⑥用连号公函错开报销招待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涉及三个部门,主要是由于部分公函为事后补开,导致报销时存在公函号错乱,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审核,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执行,对于无公函的不予接待。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偏差,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方面

1、“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沅陵县公安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对议事范围、议事形式、议事准备、议事程序、议事纪律等作出明确规定,提高党委议事质量和效率,确保局党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二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会计司法鉴定费和护校安园视频监控建设项目的所有项目费用由县财政负责,不占县公安局任何经费。

2、党的组织建设存在短板。

①未成立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县公安局专题研究同意成立中共沅陵县公安局机关委员会和中共沅陵县公安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直机关工委下发同意成立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的批复。二是目前因全省公安机关进行机构改革,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组织成员选举工作暂未进行,待机构改革完成后,立即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工作。

②乡镇派出所党员日常监管存在盲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沅陵县公安局加强基层派出所党建工作监督措施》,对乡镇派出所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形成情况通报。二是加强与乡镇党委沟通交流,对乡镇派出所党员民警参加乡镇机关党支部各类组织活动情况进行登记,由乡镇党委签字审核,并附相关活动资料。

③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有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在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二是班子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给支部党员上专题党课,参加支部集中学习研讨等。

3、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不强,人才储备堪忧。

①树立大抓基层的导向不够鲜明。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全省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工作已启动,县局正在积极与编办、组织部门对接,借力今年的机构改革,将空缺的中层岗位逐步配齐。二是按照“做精基层、做强专业、做大基层”的定位,推动机关警力下沉基层派出所,将2024年度新招录公务员,除特殊岗位外全部充实到基层派出所。三是积极为基层减负,严禁从乡镇派出所抽调民警,抽调的民警均已回所上班。

②专业人才储备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紧贴公安实战招录法医学、计算机、法学、药学专业。二是制定《沅陵县公安局后备干部培养使用管理办法》,选派民警到公安部、省公安厅跟班学习。三是对现有人才队伍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同时,以公安工作人才需求主导公安民警招录计划,在2025年度招录计划中合理设置紧缺人才的招录职位及条件。

(四)巡察整改不彻底方面

上轮巡察反馈有关公务接待不规范,本轮巡察发现仍然存在上述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沅陵县公安局财务管理制度》《沅陵县公安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沅陵县公安局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沅陵县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同时制定相应具体操作细则。二是严格执行《沅陵县公安局偏远地区及重要岗位轮岗交流制度》《沅陵县公安局干部选拔作用工作规定》《沅陵县公安局后备干部培养使用管理办法》。三是对上一轮巡察整改不实的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和严重警告处分。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意义,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切实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公安工作的强化动力。

(二)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和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深化“三不”一体推进,持续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

(三)进一步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深化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并通过组织开展评估验收,督导落实、落细、落小,确保整改到位,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加强跟踪问责,坚持一抓到底,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务实取得实效。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机制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45-4217822

电子邮箱:1784558584@qq.com


中共沅陵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4年12月16日

来源:中共沅陵县公安局委员会

编辑: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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