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融媒讯 近日,沅陵县人民法院官庄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两起涉企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实现矛盾纠纷“零成本”就地化解,生动诠释了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官庄实践”。
据悉,官庄法庭干警在立案审查阶段发现,某建筑公司与李某分别就同一工程项目向某乡政府主张工程款,当即启动“涉企纠纷绿色通道”,深入乡政府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中,法庭干警通过核对施工合同、审计报告等材料,在厘清某建筑公司与某乡政府、李某与发包人刘某平之间合同关系的基础上,精准定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梗阻环节。法庭干警结合有关法律规定释法析理,促使某乡政府与某公司达成付款协议。而针对李某与刘某平之间的工程款争议,则通过“面对面核算工程量+背对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并完成司法确认,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一审:余 波
二审:李国光
三审:刘纯意
来源:沅陵县人民法院
作者:周晴 谢正霞
编辑: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