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新闻网讯 3月29日,沅陵县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接到县公安局110电话称:县城古城路发生一起因干洗衣服引起的顾客和店家消费纠纷,围观群众50多人,双方当事人争执拉扯激烈,请你局速派人调解此事。
接报后,该局12315执法人员3分钟赶到现场,经初步了解情况后得知:顾客颜先生,家住县医药公司职工宿舍,其女儿2009年12月在某商场为其购买了一件价格为1100元的高档毛料上衣。因衣服污损,3月23日他送衣服到县城一家干洗店干洗,数天过后,他在取衣的时候发现,毛料衣大变“模样”。衣服上面毛绒倒伏结块,像发霉了一样。于是他找到店家理论,可店家硬说是衣服本身质量问题,不肯赔偿,故此引发消费纠纷。询问中执法人员还了解到:对“变花”的毛衣,干洗店老板考虑毛衣毕竟不是新买,只愿赔偿100元,然颜先生要求赔偿新的,至少也要赔偿500元,为此双方争论不休,并准备对簿公堂。
执法人员在了解全部情况后,劝解双方当事人根据购衣大概时间、价格,实行减扣折价赔偿。颜先生的毛料上衣购买不到半年,可适当折旧,这样算的话,干洗店为顾客颜先生赔偿500元较为合适。经工商执法人员的耐心宣传和教育,最终店家和顾客颜先生达成赔偿500元的协议,退回干洗费,双方握手言和,调解圆满成功。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送洗衣物时,一定要索要干洗凭证。并在凭证上标明衣物送洗时的状况,包括干洗衣物的质地、规格、颜色、价值以及有无瑕疵等内容,并妥善保管服务单据,以便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维权。
[编辑:郑佳]
作者:史明华 欧自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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