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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情人孩子结婚 婚后9天夫妻劳燕分飞

作者:邓晗 聂景平 编辑:redcloud 2010-11-02 14:33:36

  沅陵新闻网讯 怀情人孩子拜堂成亲,婚后9天夫妻劳燕分飞。10月28日,县人民法院依公告程序缺席判决李某欧某准予离婚。

  据悉,李某与欧某均系凉水井镇某村人。两家鸡犬相闻,儿时两人青梅竹马。2010年2月16日李某欧某经媒人掇合订亲,李某送彩礼30000元后,翌日去深圳打工。4月19日,李某欧某在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当日李某给欧某购买6000元金首饰。20日欧某再回深圳打工。5月1日,李某欧某在家举行了婚礼。“三早”(沅陵习俗,女方回婆家)欧某向婆婆请安时,忧郁地提到已怀有情人的小孩。婆婆责问为何不早说,且不事先“做掉”。恰巧被李某不经意听到后,愤怒的李某随即质问是谁的小孩,无助的欧某这才坦白是在同在深圳打工的一湖北男子的,李某要欧某拨通电话证实,李某在电话中要该男子赔偿二十万,对方答应赔但赔不了这么多,随即挂掉电话。5月2日双方去沅陵县人民医院检查,证实欧某已有三个月的身孕。5月28日欧某到某卫生院做了流产手术。之后李某便拒绝欧某回家。不久欧某外出打工“失踪”。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欧某婚前不够了解,婚后9天就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李某要求返还婚前馈赠彩礼及黄金饰品于法有据,予以支持。遂依照《婚姻法》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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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邓晗 聂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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