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明溪口镇:落实河长制 共享生态美

来源:沅陵县水利局 作者:凌长启 编辑:李琳 2021-03-02 15:22:05
时刻新闻
—分享—

沅陵融媒讯  明溪口镇坐落于凤滩水电厂下游,高滩水电厂上游地段。近几年来,明溪口镇落实河长制,共享生态美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行河长制,成效颇好。

高重视 勇担当

为有效保护良好的生态资源,着力打造生态文化“旅游名镇”,沅陵县明溪口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精心、精准、精细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

首先,加强队伍建设。在实现河流、水库、山塘河长制管理全覆盖、“一河一警长”和两员队伍建设的基础上,还聘请了11名贫困户作为专门的禁渔队伍开展巡河巡查,进一步充实了基层人员的力量。

其次,完善巡河机制。实行河长巡河提示制度,明确巡查阶段的重点,规范巡河流程,坚持每月对镇村两级河长需要完成的工作进行提示,对上级关于河长制的重要精神进行传达。

第三,落实问题整改。坚持河长主治原则,自巡河令颁布之日起至今,镇村两级河长对巡河发现和交办的20余个涉河涉水问题,积极牵头督促协调整改,全部落实到位。

齐发力 实举措

在具体工作中,如何做到齐发力,实举措,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明溪口镇从细致的工作入手,竭力抓好这一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明溪口镇克服多种困难,于2020年7月集中一个多月时间,圆满完成了依法取缔凤滩库区范围内养殖网箱及水上垂钓平台,共取缔网箱278口1.9万平方米,撤除垂钓房和养殖棚1368平方米。同时,围绕“清船、清网、清河、清库”的目标,把禁捕退捕工作作为河长制的重要任务,2020年共清网12万余斤,撤解“僵尸船”21只,封存24只,销毁非法渔具网具101公斤。先后开展了3次调查摸底,对摸排的“四乱”问题,坚持河长主治、部门协作、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到发现一处,上报一处,整改一处。针对砂石乱采现象,开展专项整治4次,严厉打击制止乱采行为。同时,在酉水县级河长的关心下,共投入300万元于2020年11月建成了沅陵县首个无害化垃圾处理站,主要用于处理凤滩、高滩两个电厂坝前垃圾和酉水沿线7个村居生活垃圾,为保护酉水良好的生态环境,确保县城饮用水源点上游安全卫生提供了保障。

广宣传 聚合力

在宣传河长制工作中,明溪口镇采取各种各样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力求取得“广宣传,聚合力”的良好效果。

借助“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等契机,组织开展河长制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为村民开展知识答疑解惑等方式,很好的普及了河长制知识,增加了受众广度。同时,在河道岸边显耀位置树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管理目标、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形成了做好水环境治理和水资源保护工作多方参与、共治共管的良好格局。此外,与县河长办、县生态环保志愿者协会积极开展“同护五溪水,共享生态美”公益行动,增加社会公众对河湖保护的重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

来源:沅陵县水利局

作者:凌长启

编辑:李琳

本文为沅陵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www.ylxw.net/content/2021/03/02/9055091.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沅陵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