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融媒讯 3月27日,沅陵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振华,副主任杨毅群、莫小平、李泉春、张军、廉洪志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吴卓翰,县监察委员会、县政府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以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5人,实到31人,请假4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依法履行人事任免职责,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审议通过了《沅陵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评议方案》《2026年度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法院、检察院“两官”履职评议方案》《沅陵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一法一决议”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听取并表决了《沅陵县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重大决策事项、重大建设项目计划清单的报告》《沅陵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沅陵县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执法监督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沅陵县2025年政府债务管理和使用情况及以前年度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沅陵县2025年全县环境保护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2026年环境保护目标计划安排的报告》《沅陵县2025年度全县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强调,要紧扣年度要点,推动人大履职精准发力。要严格对标对表,细化工作举措,认真组织实施。要聚焦重点领域,强化政府债务和重大决策监督。要规范重大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要坚持法治引领,提升依法行政和规划建设水平。要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确保完成年度环保目标。要强化规划刚性约束,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审:李琳
二审:唐圣利
三审:张环
来源:沅陵融媒体中心
作者:陈光旭
编辑:张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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