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沅陵融媒讯 “感谢公安民警帮我把这笔钱要回来!”4月19日,粟大哥连声向县公安局二酉派出所民警致谢。
4月13日,粟大哥在某二手购物平台上和商家私下交易购买商品,支付定金和尾款共计4000元后,商家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发货,甚至扬言不服气可以去法院起诉,粟大哥只能向民警求助。民警了解清楚情况后,立即开展工作,通过反复与商家沟通,商家最终将4000元货款退还给粟大哥。
(一审:胡凤姣 二审:张环 三审:冯奎)
来源:沅陵县公安局
作者:舒莎 杨理帆
编辑:胡凤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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