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司法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内涵,全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往深层次、全方位发展,努力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今年以来共调解案件1171件,调解成功1133件,调解成功率96.75%。
以“制度建设”促进人民调解更规范。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制度层面完善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运行机制和整体框架,明确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将人民调解工作措施具体化、责任化。从县乡村三级纵向、重点行业部门横向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基本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意见》明确成立沅陵县人民调解中心,负责统筹全县调解资源,组建人民调解专家库,实现资源整合,人员共享;负责重大复杂纠纷和跨乡镇跨行业领域纠纷。出台《沅陵县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实施办法》,明确全县人民调解案件的奖补类型、标准和发放程序,促进人民调解工作更规范。
以“警调对接”促进人民调解更亲民。我县根据城区矛盾的多发性、复杂性、跨区域等特点,在沅陵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置了城东、城西、城南三个驻城区派出所调解室,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建立警调对接工作格局。对于派出所出现的矛盾纠纷,由接警民警先调,初调不成的由派出所移送到驻所调解室,由专职调解员调解,既方便了群众,又释放了基层警力,还提高了调解成功率,确保矛盾不上交。今年以来,城区三个驻所调解室共调处纠纷501件,调解成功498件,调解成功率99.40%。
以“行专调解”促进人民调解更全面。我县高标准、高规格成立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校园纠纷,林业纠纷,城市建设纠纷,金融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负责化解本行业本部门的矛盾纠纷。明确由行业部门分管副县长担任调委会名誉主任,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调委会主任,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进一步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保障调委会的人员、资金、场地,选优配强行专调委会的调解员,并将行专调解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高位推动行专调解实质化运作。
一审:胡凤姣
二审:张环
三审:冯奎
来源:沅陵县司法局
作者:杨龙
编辑:胡凤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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