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融媒讯 3月29日,沅陵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2人,实到28人,符合法定人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振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毅群、莫小平、李泉春出席并先后主持会议各项议程。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滕海涛、县委常委、副县长唐德胜,县政府办、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案;听取和表决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2024年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决策事项及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清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并原则通过2024年度常委会工作要点;原则通过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对政府部门工作评议方案,提出票决评议单位建议名单;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对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方案;听取和表决2023年度被评议“两官”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表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政策性保险补贴资金绩效情况调研方案;听取和审议2023年全县环境保护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2024年环境保护目标计划安排的报告;听取和审议2023年度全县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一审:胡凤姣
二审:唐圣利
三审:冯奎
来源:沅陵融媒
作者:梁娟 张忍
编辑:唐圣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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