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龙刚来、吴志英与被执行人郑明珍民间借贷纠纷、申请执行人龙刚来与被执行人郑明珍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郑明珍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龙刚来的悬赏执行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郑明珍的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郑明珍,男,1964年6月16日出生,苗族,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居民,住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黄桑乡军田村四组,公民身份号码:433025196406161515。
执行标的:213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25元及相应执行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给予提供财产线索举报人2000元悬赏金。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悬赏举报电话:0745-4230117
联系人:陈松华
沅陵县人民法院
2024年4月7日
来源:沅陵法院
作者:胡蒙
编辑:胡凤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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