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融媒讯 近日,沅陵县人民法院二酉法庭依托“法院+N”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联合乡综治办、政府“矛调中心”、当地村委会成功调解一起相邻纠纷。
孙甲(化名)和孙乙(化名)、孙丙(化名)房屋相邻,是相处多年的好邻居。2022年冬,孙乙重修房屋时将一侧道路挖烂,形成行人无法通行的断面。2023年孙丙扩建房屋时,再次将另一侧道路挖烂,并砌起一堵围墙将原本孙甲仍可通行的小路彻底封死。此后,花甲之年的孙甲只能通过搭梯子翻越围墙出入,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且一旦不慎摔倒其后果不堪设想。为早日恢复正常通行,孙甲无奈之下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迅速行动,前后三次开展实地勘察核实详细情况。在掌握起因症结与争议焦点后,承办法官与人民调解员一起就邻里和睦的重要性、违规占地修建房屋的严重性方面与孙乙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法,引导其换位思考、认识错误。同时也积极协同乡综治办、“矛调中心”、村委会组织力量拆除孙丙违章建造的围墙。在多方力量的紧密沟通和共同努力下,最终,拆除了违章堵路的围墙,达成协议限期修缮好挖断的小路,孙甲的通行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
下一步,沅陵法院将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进一步发挥基层法庭矛盾化解前沿阵地优势,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的健全与完善,凝聚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实质性化解合力,做深做实多元化解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审:李 琳
二审:唐圣利
三审:张 环
来源:沅陵法院
作者:谢正霞 吴艳
编辑: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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