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融媒讯 近日,沅陵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筲箕湾中队办理一起“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案件,通过柔性执法、理性执法、以教代罚等方式,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让交通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7月16日下午16时左右,该大队筲箕湾中队在G319国道K1757+400m处,发现一辆豪曼牌冷链货车司机存在未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经营行为。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该车辆司机属于首次违法,并且符合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的适用条件。针对这一情况,执法人员及时纠正了当事人违规行为,对其初次违规行为进行警告处理,并向其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经过执法人员耐心讲解,当事人表示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保证今后将杜绝此类现象发生,时刻做到规范经营、遵章守法。
下一阶段,沅陵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继续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不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积极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制度,兼顾尺度与温度,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积极引导违法经营业户主动改正或限期内改正违法行为,努力提升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一审:余 波
二审:唐圣利
三审:刘纯意
来源:沅陵县交通运输局
作者:文斌
编辑: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