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实效,维护司法公平,提高司法公信,促进司法公正,根据沅陵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安排,决定对县人民法院7名员额法官、县人民检察院4名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时间
2025年4月至12月
二、评议对象
(一)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7人
李迪明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法官
李金球 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四级高级法官
凃显卫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政委、二级法官
刘 霞麻溪铺人民法庭庭长、三级法官
周 晴官庄人民法庭庭长、三级法官
周海平借母溪人民法庭庭长、三级法官
金 赛 五强溪人民法庭庭长、四级法官
(二)县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4名
胡 华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
唐 嘉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一级检察官
钟 敏 第二检察部干警、四级高级检察官
颜 丹 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三、评议内容
(一)履行法定职责情况;
(二)恪守职业道德情况;
(三)廉洁公正办案情况;
(四)自觉接受监督情况。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被评议的11名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受理单位:沅陵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地址:沅陵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二楼202室)
联系电话:0745-4266216
电子邮箱:824874193@qq.com
沅陵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4月23日
来源:沅陵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辑:唐圣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