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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妇疯狂报复谩骂女获刑六年

作者:邓晗 史明华 编辑:redcloud 2010-05-13 16:52:50

  沅陵新闻网讯 5月12日,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冉某有期徒刑六年,并赔偿受害人黄某(女)经济损失71204.72元。

  2009年1月19日6时许,冉某(女)与其丈夫瞿某(另案处理)为亡故母亲出殡,时与冉某夫妇素有旧怨的同组村民黄某(受害人)头戴斗笠,身披蓑衣冒雨来到冉某门前田里,对瞿某亡故母亲及其家人进行长时间辱骂,“老麻X,不早死,你屋人要死绝的…………”。冉某与其丈夫瞿某甚为气愤,待老母下葬完毕后,当日下午5时许,冉某夫妇气势汹汹来到受害人黄某家“讨要说法”,双方发生激烈争执和对打。拉扯中瞿某捉住黄某的双手,冉某趁机用柴刀背、石头猛击受害人黄某双脚与小腿。受伤后黄某当即被前来劝解的村民送往县中医院治疗。经怀化市公安局法医鉴定,黄某左、右踝关节已构成重伤,属八级伤残。案发后,冉某与其丈夫瞿某潜逃至广东省陆丰县梅陇镇打工,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同年5月25日冉某夫妇被县公安机关民警成功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冉某法制观念淡薄,伙同他人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依照《刑法》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郑佳]

作者:邓晗 史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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