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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法律援助让八旬老媪颐养天年

作者:史明华 邓晗 周健 编辑:redcloud 2010-06-01 12:04:10

  沅陵新闻网讯 本是儿孙满堂、怡养天年的好日子,然而她的晚年却是病瘫在床子女不养。5月31日,经过县人民法院北溶法庭法官数次悉心调解,八旬张幺妹(化名)满脸微笑地领到了该法庭的撤诉裁定书,至此困绕老人多年的赡养难题,最终在法律援助面前迎刃而解。

  今年85岁的张幺妹系沅陵县大合坪乡大合滩村人,一生共生育3个儿女,长期来随小儿钟吉元居住,2009年不慎跌伤瘫倒在床。为解决生活困难,钟吉元外出打工挣钱补贴家用,儿媳张淑仙在家照顾老人起食饮居。贤淑儿媳十分孝敬老人,自己上山做农活时,经常叮嘱患有残疾的儿子负责给老人送饭、送水。考虑到小儿的赡养困难,2010年1月4日张幺妹一纸诉状将女儿钟美玉、大儿钟吉告上沅陵县人民法院北溶法庭,并要求其二人轮流赡养

  3月16日,县人民法院北溶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由于分歧较大,同时为了给亲情弥合的时间,法庭决定择期宣判。3月27日春寒料峭,樱花怒放,北溶法庭庭长周健和县法院法警大队长刘自双一路泥泞来到大合坪乡庄屋坪村张幺妹家,在村支书钟吉利、村主任钟广河的主持下,钟吉登、钟美玉、张淑仙大三人应邀而至。大家围坐在火塘旁,细心聆听两位法官的悉心调解。两位法官对钟吉登、钟美玉两位当事人推诿赡养老人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并从传统的伦理道德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双重角度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经过细致、耐心的说服教育,老人的子女们终于承认了错误,并达成协议:老人由三个儿女轮流服侍四个月,今后生活起居由三个子女共同承担。5月31日张幺妹向北溶法庭申请了撤诉。

 

[编辑:郑佳]

作者:史明华 邓晗 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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