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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溪派出所切实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

作者:张治宇、舒小敏 编辑:redcloud 2011-04-13 17:19:54

  为认真贯彻省公安厅《关于停止茶陵县潞水镇下坊村铁矿等51家非煤矿山企业民爆物品的通知》的精神,2011年4月7日至12日,沅陵县公安局五强溪派出所迅速行动、统一部署,深入开展辖区内民爆物品使用单位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大检查行动。截止目前,共检查涉爆单位6家,非煤矿山企业7家,其中金矿6家、采石厂3家,砖厂2家。

  在检查中,五强溪派出所对照通知精神对辖区内各民爆物品使用单位和非煤矿山企业逐一检查落实,重点检查民爆物品管理和非煤矿山有无资质,看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两证一照”是否有效;重点检查民爆各类台账、月报表和库存的爆炸物品,看帐物是否相符,民爆物品流向是否清楚;重点检查涉爆单位各类安全防范措施及库房建设,看是否规范达标。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非法使用火工品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同时,深入被注销的非煤矿企业对民爆物品进行清理、回收,防止民爆物品流入社会引发案(事)件。通过行动,加强了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确保了无爆炸案件、无爆破作业事故、无民用爆炸物品流失事件的“三无”目标的实现,有力地维护了五强溪镇社会政治稳定,促进了镇域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张治宇、舒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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