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融媒讯 11月4日,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协同县人民医院医生来到社区服刑人员张兰(化名)家中,为张兰进行健康体检。
张兰,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因身患疾病,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按照规定张兰需每年到县人民医院进行身体状况检查,这次她因病卧床不起,不能前往医院,县司法局工作人员便将医生请到张兰家中,为张兰“送医上门”。
县司法局工作人员了解她的思想状态和实际困难,并鼓励她要保持乐观,坚定信心,叮嘱她按时服药,照顾好身体,按时向司法所报告情况。考虑到张兰家中困难的实际情况,县司法局还为张兰支付了检查费用。张兰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表后悔,她表示今后一定会遵纪守法、重新做人。
来源:沅陵县司法局
作者:米慧
编辑: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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