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融媒讯 11月23日,县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4次会议,会议听取县司法局整改情况报告。经测评,县司法局满意率为100%,被评为“满意单位”。
按照《沅陵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评议方案》文件要求,县司法局被确定为2020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部门。在此次评议工作中,县司法局高度重视,始终坚持立行立改,标本兼治,与职能工作相结合,与作风建设相结合,以评促改,以评促变,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履职、执法为民、敢于担当、廉洁奉公”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真正成为政府放心、人民满意的政府职能部门。
来源:沅陵县司法局
作者:梁湘颖
编辑: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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