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融媒讯 (通讯员 周玉龙) 为切实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近日,沅陵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依法查处一幼儿园。
该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沅陵县红缨御鑫城幼儿园检查时,发现该幼儿园一楼外墙门窗上设置金属防盗窗且未开设逃生窗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该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依法对该幼儿园进行立案查处,并处罚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人员密集场所要认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严禁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安装防盗窗要预留“逃生窗口”,为生命“网开一面”。
来源:沅陵县消防救援大队
作者:周玉龙
编辑:唐圣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