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民政局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抓重点、攻难点、出特色、创品牌”的思路,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全县民政工作形成了保民生实现广覆盖、提水平实现新跨越、抓重点实现大发展的新局面,得到了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曾多次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先进县;被省民政厅评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信访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抗冰救灾先进集体、维护社会稳定先进单位、计生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被市局评为民政工作先进单位;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计生综合治理优秀单位、向上争取政策及项目资金一等奖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行政执法类第一名等。
坚持科学发展,统筹推进民政事业
救灾减灾工作有序开展。近四年来,我县多次遭受严重自然灾害。面对灾情,县民政局始终坚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深入灾区一线查灾核灾,第一时间上报灾情,第一时间下拨救灾资金和物资,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帮助灾后恢复重建。2007年以来,累计争取下拨救灾资金2714万元,下拨救济衣被10100件(床),发电机24台,其他物资折币180万元,救助灾民和农村特困户282万人次;2008年争取资金550万元,实施农村安居工程550户;2009年争取资金862万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320户,超额完成省厅任务320户;2010年争取救灾救济资金1585万元,其中用于民房恢复重建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133.4万元,任务为1507户,超省厅任务207户。同时自筹资金109万元对109户受灾户和地质灾害隐患户进行了灾后恢复重建。
城乡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城市低保人数稳定在1.6万人左右,月人均补助从2007年96元提高到2009年末的106元,累计下拨城市低保资金6412万元。农村低保全面实施,保障人数从2007年7500人增加2009年末的1.8万人,月人均补助从2007年的30元增加到2009年末的45元,累计下拨农村低保金2718万元。
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全面提高。目前我县五保对象4403人,纳入五保供养的对象为3236人。累计投资821万元,改扩建乡镇敬老院7所,村级五保之家11所,集中供养247人,集中供养率为10%。今年又新建麻溪铺镇敬老院一所,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从500元/年人提高到2040元/年人、1200元/年人,累计下拨五保供养金1171万元。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完善。实现了由单一大病救助向“五位一体”(资助参合参保、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慈善医疗救助)救助模式的转变,普惠度明显提高。累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443.95万元,救助7.1万人次,资助五保户、城乡特困户、低保户参合参保达120万元67911人次。
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群众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问题得到制度性保障。该制度从今年实施以来,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00多人次。
慈善事业持续发展。县慈善会于2008年12月成立以来,筹资创始基金210万元,发展会员263个,募集慈善捐款128万元,募集汶川和玉树灾区捐款450万元;积极开展慈善救助,累计发放助学资金43.7万元,救助贫困学生190名,累计发放助医资金12.1万元,救助对象182人,发放双联救济资金26万元。在黄山、南京、广西等地成立沅陵慈善同乡会,搭建慈善捐赠平台。
扶持革命老区工作成效明显。2008年元月,我县被确定为革命老区县,为沅陵人民争取了优惠政策,完成了几代人的夙愿。累计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老区项目资金660多万元,实施老区开发项目6个。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596名凤滩伤残民工和60年代精减职工对象进行分类核定清理,并纳入规范化管理,实施了定额救助;对原农保站养老资金进行了清退,涉及对象8020人,全部按政策清退到位。着力解决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积极开展流浪乞讨人员跨县市接送救助工作。
巩固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支持国防建设。优抚政策全面落实。对部分参战、涉核退役人员进行了核查登记并落实了相关待遇;对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进行了核查登记。完善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落实优抚对象各项待遇,按政策发放到位,累计发放优抚资金3341万元;建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推行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安置工作改革稳步推进。积极探索自谋职业与政府安置相结合,确保安置政策落到实处,全面完成了复退军人安置任务。军休、双拥、维稳工作扎实开展。落实了军休老干部两个待遇,开展了“优抚奔康”、“优抚建房”活动。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在“八一”、“春节”走访慰问革命伤残军人、复员老战士。同时积极做好涉军群体维稳工作,杜绝出现规模性赴省进京上访现象。加强优抚事业单位建设。2007年底,沅陵烈士陵园经省政府批准更名为湘西剿匪烈士纪念园。2009年4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革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争取中央改造资金390万元,项目总投资518万元。今年又投入60多万元,对湘西剿匪烈士纪念园进行了绿化和长廊彩绘,为沅陵旅游增添了亮点。
努力扩大基层民主自治,城乡社区建设深入推进。基层民主自治不断深化。以开展第七次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编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资料手册,发到每个村,目前,我县40%的村达到示范创建要求。城市社区建设较快发展。制订了《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和《沅陵县联点帮扶社区建设实施意见》,结合“四服务”,加强社区联点帮扶力度,推行县领导挂帅,单位帮扶,每年创建三个社区示范点。农村社区建设初见成效。按照“以点带面、梯次推进”的要求,深入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在马底驿乡、筲箕湾镇推行了“村寨社区”模式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
大力发展社会福利服务,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福彩发行稳步运行。2007年以来,累计销售福利彩票1200多万元,募集公益金100多万元,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孤残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等弱势群体得到及时救助。城市孤寡老人、城乡孤残儿童等得到了妥善安置和生活救助,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依托和利用现有养老服务机构,在官庄、麻溪铺、马底驿等乡镇分别建立了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和村老年人文化活动和服务站。积极推动老年人优待政策的落实,落实百岁老人长寿保健津贴,落实9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年人生活补贴,落实老年人三免政策,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殡仪馆、老年公寓建设项目已立项。积极做好孤残儿童生活救助,依法办理社会弃婴收养登记。
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积极推进以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行业协会为重点的各类社会组织发展。我县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42个,其中社会团体有1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8个,农村经济专业协会10个。依法加强各类社会组织监管,认真指导开展社会组织自律、诚信、党组织建设等活动,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区划地名管理稳步开展。2004年至2006年我县积极稳妥开展撤乡并镇和建制村调整工作。我县从8个区公所、52个乡镇、33个居委会、546个村调整为8个镇、15个乡(其中2个民族乡)、33个居委会、465个村,撤销了8个区公所,制定出版了《沅陵县行政区划图》;完成了城市设标工作,城区街、路、巷共设置标准地名标牌243块,设置乡镇地名指示标牌14块,并建立了地名数据库;加强边界维护管理,加大了边界纠纷调处力度,联合周边地区启动了边界线的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有力促进边界地区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婚姻登记管理日趋规范。婚姻登记由原来管理登记改革为现在婚姻登记,由原来的乡镇登记改革为现在集中登记。我县设立婚姻登记点4个,婚姻登记实现了办证网络化、信息化、服务优质化,全面实现了在线登记,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
坚持强基固本,加强民政自身建设
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人事任免、工程建设、财务支出,都要召开党组会、局务会集体研究,科学决策。领导班子成员之间权责分明,上下一心,步调一致,较好地发挥了核心战斗堡垒的作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全体领导班子成员能够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各项规定,并主动担负起领导责任,抓好分管线上工作。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县民政局干部职工能够自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兴学习调研之风、求真务实之风,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积极推进民政业务规范化管理。坚持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推动民政工作、民政单位建设上水平。投入20万元,为乡镇民政所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提高了办事效率,推动了民政所规范化建设;投入30万元,对局办公楼进行维修,改善了办公条件,提高了办事效率;投入5万元,对婚姻登记处进行了改扩建,实现了服务周到,规范管理,树立了民政“窗口”形象,被市局评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投资20万元,深入开展了社会救助规范化。
认真抓好各项基础性保障工作。服从服务大局方面,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完成了福利厂拆迁修建龙舟广场,做好了稳妥的安置。同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对我县五强溪库区、北溶集镇搬迁户等困难群众生活保障问题的支持。促进和谐稳定方面,建立上下联运机制,积极做好民政对象特别是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的信访维稳工作,及时解决合理诉求,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至今,没有发生民政对象赴省、进京群体性事件,为维护全县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机关内部管理方面,认真落实行政效能制度,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推行了机关车辆管理和公务经费“大包干”机制,并完善了有关机关管理制度;层层实行绩效考核,强化任务分解,形成了“人人有责任、个个有压力、事事有人管、件件抓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极大地增强了工作合力。
作者:民政局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