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融媒讯 近日,沅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通过多次摸排、协调和沟通,成功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到位案款40万余元,依法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19年,被执行人廉某、李某和申请执行人王某签订合同后,因故未能如约支付款项。而后王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然而调解书生效后,廉某、李某仍未主动履行,王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两名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严肃告知其法定义务,并同步启动财产调查工作。在走访调查中发现,两名被执行人经营有一水产养殖基地,其收入呈现明显季节性特征,在非生产季节缺乏还款能力。执行法官积极组织双方沟通,阐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引导当事人达成可行还款方案。最终,被执行人承诺每年在水产上市后以部分销售收入分期偿还债务。历经四年持续跟进与努力,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目前,所涉案款均已支付完毕。
一审:胡凤姣
二审:唐圣利
三审:刘纯意
来源:沅陵法院
作者:王妍 谢正霞
编辑: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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