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融媒讯 近日,沅陵县人民法院顺利审结一起房地产破产清算案件,为“病”企解困,让企业重新焕发活力。
2011年,怀化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链断裂,处于停滞状态。2014年11月,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其破产清算申请。审理过程中,法官研判发现,该案被申请人资产少且多数是固定资产,其名下未竣工房产难以变现,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债权人明显缺乏偿债能力,破产重整显然是最优解,于是指定该公司破产清算组担任破产管理人,推进该公司进入重整程序。通过积极沟通,府院联动,终于于近期成功招募投资人。此后,该管理人向沅陵县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县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并于2023年9月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此案是府院联动保民生稳定的生动实践。沅陵县人民法院始终把保民生、保稳定置于破产重整工作的突出位置,多方协调破产企业重整处置工作中的难题。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协调筹集资金,加快与中介机构联系,完成资产评估、资产审计、小区房屋质量鉴定、改建完善所需费用的工程造价鉴定,并同步由易到难分类实施腾房拆迁问题,避免破产企业的工程烂尾,减少破产衍生诉讼案件的发生,解决破产企业的实际困难,有力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审:胡凤姣
二审:唐圣利
三审:刘纯意
来源:沅陵县人民法院
作者:李玲芳
编辑:胡凤姣
本文为沅陵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