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融媒讯 近日,沅陵县人民法院集中调解一批房地产开发商诉购房者的追偿权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积极寻求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多年前,原告湖南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多名购房者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所购商品房通过银行按揭方式支付购房款,同时,购房一方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后,置业公司为借款方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合同保证条款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登记办妥之日为止。但是,后续因为购房者未能如期偿还银行贷款,导致原告保证金账户金额被银行划扣相应借款本息,累计达数十万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湖南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遂将二十多名被告诉至沅陵县人民法院,要求偿还其损失金额。
由于该系列案达20多件,标的数额较大,沅陵法院在受理该系列案件后,立即启动诉前调解绿色通道进行集中调解。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及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尤其是被告的经济情况后,一方面向原告说明被告的困境和无奈,另一方面耐心和被告说明拖欠贷款所可能引发的系列后果。最终,双方相互理解,达成一致意见。
一审:胡凤姣
二审:唐圣利
三审:刘纯意
来源:沅陵县人民法院
作者:张惠皖
编辑:胡凤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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